各单位:
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选题工作已经结束,本次项目选题征集各单位高度重视、积极组织,共上报选题94项。项目类别包含: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专项、思政党建专项、基地中心专项等),申报单位和科研处对选题进行了审核,对部分选题进行整合,确定参考选题75项,下一步将组织校级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1.本年度校级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校级科研项目。每人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。
2.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—5人,并征得成员的同意。项目组成员应积极参与项目研究,结题时需有相应研究成果。
3.校级项目参照选题指南进行题目拟定,对参考选题可进行适当修改,基地中心专项选题必须结合基地、中心研究方向确定选题,应保证题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。
3.校级项目研究成果包括:公开发表期刊论文2篇、研究报告1份。其他要求:所有公开发表论文应三网可查,基地中心专项成果要求公开发表期刊论文3篇,其中应有1篇大学学报级别期刊论文,重点项目和基地中心专项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。
4.校级项目公开发表成果都必须注明项目信息,每个项目组代表作论文成果要在校刊《财经教育与研究》上投稿1篇。
5.本年度校级项目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,立项申请时间统一填写3月15日。
6.本年度校级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标准如下:基地中心专项1万元/项,重点项目0.5万元/项、其他校级项目0.3万元/项。
7.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提前落实申报工作,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工作,并在4月15日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、汇总表等电子稿汇总并标识清楚,统一报送科研处曹淑玉处,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两份,上交至科研处办公室(尚德楼209室),业务咨询电话:85911561。
科研处
2023年4月4日
附件2 黑龙江财经学院校级课题2023年立项通知书.docx

